新闻传播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本科生班主任制度是推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该项制度,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华师党字[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一、班主任工作的要求及内容
(一)原则要求
班主任是学生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担负思想引领、学业引导和职业规划等职责,按照“了解动态、参与活动、解决实事”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主要内容
1.抓班级学风建设,开展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动态、稳定专业思想。
2.与班级学生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兴趣爱好、学习生活表现等基本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做好谈话记录。
3.指导班级学生规划学业,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推荐、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等科研活动。
4.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并指导开展班集体建设工作。
5.协助、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班级活动。
6.保持与所在年级辅导员的密切沟通,反馈班级学生相关情况,遇特殊问题或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7.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学年小结、评优评先等工作。
8.指导帮助学生创业或就业。
二、 班主任工作的保障与考核
(一)条件保障
1. 学院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学院领导、年级辅导员对班主任开展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
2. 学院每学期计算36学时工作量。
3. 学院每学期提供500元/班的班主任工作经费。
4. 学校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作津贴。
(二)考核方式
1. 学院每聘期对班主任工作考评一次。
2. 通过查看班主任工作记录、召开学生座谈会等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