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050302)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现代传播理念、熟练掌握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坚持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
2. 传播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宽阔,熟悉本专业各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了解其发展趋势。
3. 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 具有运用网络处理信息的能力,熟悉各种媒介的特性与功能,能独立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新闻传播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传播理论
(1)传播学基础理论
研究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和现代传播科学的理论发展,研究传播事业和传播科学在社会发展大环境的积极作用以及传播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理论。
(2)传播史论
主要研究传播学理论的来源、学科框架的形成以及所形成的传播学流派。
2. 传播文化
(1)出版文化
主要研究出版文化的整体脉络和走向,发掘出其学科的独特内涵和文化特征,找出出版文化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并对构成出版文化的各个部分进行宏观的理论分析和逻辑的具体把握。
(2)影视文化
主要从影视文化的内涵、活动、关联等层面研究影视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特征,进而全面系统地研究影视文化的基本知识以及影视文化与相关文化的关系。
3.传播实务
(1)传媒实务
主要研究现代社会中的传媒实用知识、手段和技巧,突出应用性研究。
(2)编辑实务
主要研究编辑工作所需要的编辑技术、编辑手段和编辑方法,突出实用性研究。
(3)出版实务
主要研究出版所需的实际业务知识、技能以及出版实务的发展走向。
三、基准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硕士生基准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总学分36-38学分(16学时/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年(以课程学习、实践为主,兼顾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提前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学校和本学科规定条件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按三年基准学制安排。(具体课程信息见《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五、实践环节
传播学专业硕士生的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或新闻传播实践)和学术实践两部分,各占2学分。教学实践(或新闻传播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已经有3年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以免修教学实践(或新闻传播实践)。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至少参加2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活动登记表》。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六、科学研究
鼓励三年毕业的硕士生开展学术研究,鼓励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新闻作品和在各类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以论文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且署名的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分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
开题报告:此项工作安排在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来进行。开题之前,必须向导师提交一份有关选题的研究综述,便于导师作具体指导。所撰写的开题报告要求选题新颖、资料准备充分,论文大纲设计合理。
论文工作检查:分为初稿、修改稿和定稿三个阶段。导师必须分阶段进行指导,尤其是定稿须经导师签字认可。
论文评阅:聘请校内外专家各一名评阅论文。
答辩程序:答辩人陈述、导师介绍、宣读校内外专家评阅意见、答辩组成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组综合评议、宣布答辩结果。
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学位论文选题应注重理论学术价值和社会实践意义,具有前瞻信、创新性和科学性。在论文写作之前,应拟订详细写作提纲;在撰写过程中,应提交阶段性论文或综合性学术报告。在论文内容方面,要求正确运用各种理论观点和理论方法,对专业领域中重要的学术问题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并能科学地进行分析和从理论上加以论证,达到较高的学术水平。此外,论文格式与形式应当规范,引文或转述他人观点应注明出处。论文后应附一定数量的必要的参考资料索引。
八、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指导教师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鼓励研究生研修跨学科、跨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方法,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督促学生研读本专业重要的理论著作。注意提高研究生的思维水平,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
九、必读文献
书目、期刊清单附于培养方案之后,具体格式见《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十、其他规定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三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2.每位硕士研究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备案。
3.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培养方案规定项目,均需按《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5.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研究生能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基本依据。
6.传播学专业的硕士生每月至少须向导师汇报一次学业状况,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7.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须定期检查其读书笔记,并根据其读书笔记评定成绩。
附件:
传播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doc
传播学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doc
传播学课程简明教学大纲.doc